铁门关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铁门关,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实行师市合一管理体制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位于天山南麓,塔里木盆地东部,是天山南麓和昆仑山北坡交汇的交通要冲,古丝绸之路中段的必经之地。铁门关市由“一区二镇”组成,面积590.27平方公里,距离巴州州府库尔勒市约50公里。市名源于中国古代二十六名关之一的“铁门关”。市人民政府驻铁门关市兴疆路1号,于2012年12月29日挂牌成立。秦汉时期,天山南路有36国,市辖境位居渠犁国境,古渠犁国在且末西北,精绝(今民丰县)之北,尉犁(今塔什店至博斯腾湖以南一带)西南,山国(今尉犁县铁干里克东北)以西,乌垒(今轮台县策大雅)东南,其范围相当于今库尔勒市境及尉犁县西北、轮台县东南一部分。